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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應急管理廳關于舉辦全省礦山類安全生產監管能力提升研修班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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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應急管理廳 關于舉辦全省礦山類安全生產監管能力 提升研修班的通知
各市州、蘭州新區應急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入推進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著力提升礦山類安全生產監管能力。根據國家應急管理部《全國應急管理干部大培訓總體方案》通知(應急〔2020〕16號)和甘肅省委《2018-2020年甘肅教育培訓規劃》要求,側重學習應急管理、礦山開采、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及隱患排查治理等專業知識,重點解決“補短板、固根基”的問題,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市、縣應急管理部門相關業務人員。重點從礦山類的市州、縣區抽調人員(附件1)。 二、培訓內容 培訓內容共設置:黨課與法規、應急管理、礦山開采、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及隱患排查治理基礎知識與現場實踐等方面。(課程目錄詳見附件2) 三、培訓時間及地點 培訓時間:2020年9月1日-10月31日(8月31日報到); 培訓地點:蘭州資源環境職業學院(蘭州市城關區東崗鎮竇家山36號)。 四、培訓方式 培訓方式采取全脫產集中授課、現場教學案例剖析等方式進行。 五、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舉辦全省礦山類安全生產監管能力提升研修培訓是推進我省應急管理事業改革的重要舉措,各市州、縣區要認真做好學員選派工作,不得派人替訓、代訓,不得中途換人。參訓學員條件是本部門在編在崗,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人員。 (二)嚴格培訓紀律,加強學員教育管理。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中央干部教育培訓管理規定。各市州要明確帶隊負責人,協助做好管理工作,對違規違紀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三)加強考勤、考核,提高培訓質量。培訓班由教育訓練處、礦山監管處與蘭州資源環境職業學院共同管理,對參訓每名學員建立培訓檔案,參訓學員按要求完成課程學習及考試,經考試合格頒發蘭州資源環境職業學院“礦山類安全生產監管能力提升培訓”結業證書。省應急管理廳將適時派人跟蹤督導。 六、其他 (一)參訓人員往返差旅費由所在單位承擔,培訓費用由省應急管理廳承擔。 (二)各市州應急局將參訓人員名單匯總后,于8月25日17時前報省應急管理廳(含電子版)。 聯系人及電話: 省應急管理廳:李連金 電話:0931-7608739(帶傳真),17739905077 蘭州資源環境職業學院:趙利民 電話:18919909091
甘肅省應急管理廳 2020年8月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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